拖延癥(英文:Procrastination)指的是非必要、后果有害的推遲行為。取意“將之前的事情放置明天”。拖延癥總是表現(xiàn)在各種小事上,但日積月累,特別影響個人發(fā)展。拖延現(xiàn)象現(xiàn)已成為管理學家和心理學家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
該詞的最初亮相是在愛德華·霍爾出版于1542年的書里。幾乎是相同的年代,正處于明清交替的中國,一位名叫錢鶴灘的學者寫下了膾炙人口的《明日歌》:“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萬事成蹉跎。”圣經從希臘文翻譯為英文的過程中,拖延更多被譯成“罪過(sin)”,直到工業(yè)革命后,拖延才逐漸具有了現(xiàn)在的含義,被視為“以推遲的方式逃避執(zhí)行任務或做決定的一種特質或行為傾向,是一種自我阻礙和功能紊亂行為”。不過“拖延癥”正式成為病癥,國外的研究不過才一二十年。
單純的做事拖拉或是懶得去做,只能定義為“拖延”,也僅是一種壞習慣,改正它并不難。
當“拖延”已經影響到情緒,如出現(xiàn)強烈自責情緒,強烈負罪感,不斷的自我否定、自我貶低,伴生出焦慮癥、抑郁癥、強迫癥等心理疾病時,才能稱之為“拖延癥”。拖延的基礎,實際上是對自身很高甚至不切實際的期望。如果說完成任務是走過一塊一人寬、十米長的厚木板,那么當它放在地面上時,幾乎人人都可以輕松地走過。但對結果的高期望則像是將這塊木板架到了兩座高樓間十層樓高的地方,于是我們會害怕掉下去,即害怕失敗或害怕成功,甚至不敢向前邁上一步。而deadline則是身后的一團火,當它離我們足夠近時,害怕被燒著的恐懼感戰(zhàn)勝了對掉下去的恐懼感,于是我們一下子沖了過去,在deadline前趕完了任務,盡管質量很難說。 更可怕的是,很多拖延的人甚至很享受那種deadline過后突然一下放松的感覺,而且拖延的結果有時反而挺好。這種時候,會在心里表揚自己很有“效率”。同時,長期這樣下來,盡管不愿承認,但潛意識里確實覺得自己如果花了很多時間成績卻平平,會是一件非常丟臉的事情。于是這一切的一切,都再次強化的拖延。
拖延癥的形成:
一個人認為自己5天之內可以做完一件事情,所以在離期限還有15天的時候一點不著急,直到最后只剩5天了才開始。 這種緊迫感和焦慮往往促發(fā)人的斗志,會讓自己覺得,自己只有在壓力狀態(tài)下才有做事情的狀態(tài)。最后拿到成績的時候,成績往往不是很差,這樣子就強化了自己最適合在deadline之前短期高壓的狀態(tài)下工作的心態(tài),并且對以后的行為不斷進行自我暗示[1] 。